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门诊指南

就 诊 须 知

2013-10-27  作者:admin
尊敬的患者:
      热诚欢迎您来我院就诊,为使您顺利安全就诊,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1、凡来我就诊人员须持有本院门诊病历,实名就诊,不能相互借用及串用,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2.本院对患者24小时开诊,平诊时间是周一至周六上午。其余时间节假日均为急诊时间,在收费室挂号。
   3、在门诊大厅进行分科挂号,若不清楚挂哪个专科可先在导医台进行咨询;为了对您的健康负责,请购买一份门诊病历。
   4、开通绿色通道,急、危、重症需抢救的患者可先到急诊科进行抢救,需出诊紧急抢救的患者,可打本院急诊急救电话:0719——8267999,并有急救医护人员为您服务。
   5、残疾人、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军人、孕妇、离休干部均可优先就诊,并有导医员协助划价、收费、取药。
   6、门诊病历是您的就医档案、法律的的凭证、报销的凭证,医生要参考以前病历,记载目前诊治过程,请您保存好各种化验单凭证,下次看病时一带来。
   7、门诊设有“意见箱”,请您提出宝贵意见(批评、表扬、合理化建议等),请将您的宝贵意见反映给我们,以便更好地为您服务。

    医疗质量监督电话:0719---8236291
    医德医风监督电话:0719---8236279
    医疗收费监督电话:0719---8796086

上一篇:门诊大楼布局  
下一篇:住院就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