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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东风茅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2-28  作者:admin

国药东风茅箭医院现对中药配方颗粒配送及配套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国药东风茅箭医院

2、项目名称:国药东风茅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及配套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3、采购内容:遴选1家供应商为国药东风茅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具体采购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等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5、协议期限采购金额预估:160万元。

6、服务期:协议期限2(如业务合作发展良好,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7、项目实施地点:国药东风茅箭医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相关规定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体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上述所有证照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2019228日上午10:00起至201934日下午1830(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关资质原件(投标资格要求里面要求的全部证明文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领取谈判文件(另需提供壹份开票信息资料:用A4纸打印:公司全称、纳税识别号(税号)、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在国药东风茅箭医院采购中心(十堰市东风大道12号)。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93714:30时前(北京时间)递交至国药东风茅箭医院门诊部七楼会议室。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93714:30时(北京时间)于国药东风茅箭医院门诊部七楼会议室开始。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药东风茅箭医院

    话:0719-823618913135710210

联 系 人:郭胜利

  址:十堰市东风大道12号 国药东风茅箭医院

七、递交保证金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国药东风茅箭医院

开 户 行:工行车桥厂支行

税   号:12420300MB01996110

   号:1810000609026800181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风大道12